27日11时30分,北京法院网对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的审判员杨晓明进行访谈,就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在线解答。
法官解读
容留他人吸毒罪
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。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:“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”本罪的构成要件如下:一是主体要件,本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。二是客体要件,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制度和人们的身心健康。三是主观方面,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仍为其提供场所。四是客观方面表现为,行为人实施了为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。这里的场所,是指与外界隔离并相对封闭的空间,既包括行为人的居住地、租住地、办公地等相对固定的场所,也包括宾馆、KTV包间等行为人临时支配和使用的场所。